江西景诚建设有限公司
标题: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JC-ZD-07
版本:A0
APPROVED BY 核 准 | REVIEWED BY 审 核 | PREPARED BY 制 订 |
熊成华 | 卢建文 | 张绍莹 |
修 订 履 历 表
项次 | 修订页次 | 版次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修订日期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目的
建立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的投标和合同管理,以满足顾客(发包方)及相应法律规范要求。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涉及的招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职责
3.1经营部负责与顾客联络,识别顾客要求,并组织工程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3.2总工办、工程项目部、物资部参与招投标、合同评审工作
3.3总经理批准招标书、合同等文件
4、工作程序
4.1投标策划
4.1.1投标报名:经营部根据项目的联络跟踪信息等进行工程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
4.1.2购买招标文件:公司联络跟踪的项目在得到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邀请投标信息后,确定参与该工程项目的投标,即行购买标书。
4.1.3招标文件评审
购买招标文件后,由经营部组织招标文件的评审,主要评审:
——准确理解顾客需求
——分析招标文件、合同的特殊要求
——顾客所有要求包括隐含要求是否明确,确定咨询答疑内容
——顾客要求是否全部形成文件(来往答疑、通知)
——审查招标文件、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要求
——分析公司履行合同的能力
4.2编制投标文件
4.2.1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的组织工作,负责收集投标所需资料,公司相关单位提供各自专业范围的必需文件和资料.
4.2.2经营部负责商务报价、资信标的编制工作.
4.2.3总工办负责技术标的编制工作。
4.2.4投标文件编制完成由经营部经理审核后进行印刷,装订,包封投标书.
4.3工程投标
4.3.1工程投标的组织工作由经营部负责,公司各相关单位提供各自专业范围的文件和资料。
4.4中标合同洽谈、评审及签订
4.4.1工程中标后,由经营部负责与业主洽谈;
4.4.2工程合同由经营部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编制,当业主要求采用其规定格式合同时,以此格式合同为合同草案;
4.4.3合同评审:同草案(或顾客格式合同)起草后,由经营部组织总工办、工程项目部、物资部等进行合同草案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
——准确理解顾客及招标文件需求
——是否正确理解了顾客要求的特点
——分析招标文件及格式合同的法律内涵
——分析格式合同与招标文件的差异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要求
——是否与投标书文件一致
4.4.4合同签订
合同评审后由经营部负责与业主签订合同。
4.5合同评审流程
4.5.1合同评审包括招标文件评审、合同草案评审二种;
4.5.2合同评审由经营部以会议或会签形式进行
4.5.3由经营部负责将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合同草案等分发各部门,并以会议或会签形式确定评审意见,并将评审意见填写在合同评审表中。
4.6合同管理
4.6.1合同交底:工程正式开工前,由总经理组织工程项目部、总工办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包括:
(1)工程概况及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驻现场的主要负责人、责权范围、工作方式;
(3)工期要求。包括:总进度计划、开竣工时间及关键路线说明;
(4)质量要求。包括:质量目标、验收、移交及保修方面的要求;
(5)成本目标及工程款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保留金)方面的规定;
(6)安全及环保目标及控制要求;
(7)主要资源配置需求及配置情况;
(8)合同争议解决的约定;
(9)其他说明。
4.6.2合同实施的跟踪
相关部门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在合同履行的各阶段,应与发包方或其代表进行有效沟通。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分析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完成后进行。
跟踪过程中应对合同实施偏差进行分析及纠偏,具体内容包括:
a) 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
b) 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
c) 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d) 合同实施偏差处理与改进。
合同履行情况的分析与处理结果都应形成记录作为质量改进的依据。
4.6.3合同变更的处理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工程量或进度计划或施工条件等的变化,由工程项目部开具“工程变更通知单”,报监理单位会同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按变更要求施工。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将工程变更在公司有关部门的传递和执行。
4.6.4顾客沟通
经营部应与发包方或其代表等进行有效沟通,负责对以下有关方面确定并实施与顾客沟通的有效安排:
沟通内容一般包括:工程信息(包括与工程有关的要求)、合同的处理,包括对其的修改;建设方问询的处理,建设方反馈,包括投诉。
沟通的方式一般包括:拜访、电话、会议、电子邮件、传真、文件、回访、调查表等。
4.6.5合同管理要求
4.6.5.1合同起草
1)合同制定实行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的签订权在公司,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经授权均无权代表公司或部门对外签订合约、协议、证明、担保等书面材料。订立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凭法人的委托授权书方可订立,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和权限内订立合同,不得超过代理权限,不得与自己代理的其他人订立合同。无法人授权委托,任何人无权订立合同。
2)公司各类合同均采用优先使用工商局现行示范文本。
3)合同评审由总经理确定评审方式,由经营部门传递、收集和保持评审记录,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将变更信息传递到持有相关文件的部室或人员。
4.6.5.2合同会签
1)所有合同必须履行合同会签程序。
2)工程有关的所有合同必须经营部、财务部、办公室以及各分管领导会签。
4.6.5.3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起草部门,具体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应保证合同的全面及时履行。在合同履行全过程中,应建立合同履行情况台账,并及时做好合同变更、洽商及书面签证工作。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按规定程序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分清责任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和重大变更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3)工程保修期结束及工程余款结清即合同终止。工程总承包合同长期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5 相关文件
5.1 《经济合同管理细则》
5.2 《招标投标法》
5.3 《合同法》
5.4 《建筑法》
5.5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5.6 《标准招标施工招标文件》
5.7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5.8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5.9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5.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6 记录
6.1 投标书
6.2 中标通知书
6.3 合同
6.4 合同评审记录
6.5 合同执行跟踪记录
6.6 工程变更通知单